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336965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最重要的包含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近年来,公司坚持做大做强做精主业的发展思路,聚焦主业发展,优化产品结构,致力发展循环产业链条,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附加值,豌豆蛋白、粉丝、膳食纤维等主营业务产品发展势头良好。
随着豌豆蛋白产能扩充、高端蛋白销售比例提升,豌豆蛋白已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营业务产品。公司2012年开始步入豌豆蛋白市场,将提取淀粉生产粉丝后的豌豆蛋白等副产品,通过技术突破,提升到饲料级豌豆蛋白、食品级豌豆蛋白。公司豌豆蛋白提取技术长期处在行业领先水平,同时掌握生物发酵工艺、干法工艺、新干法工艺三种豌豆蛋白提取技术。公司与江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拥有行业唯一院士工作站,与任发政院士、孙宝国院士在豌豆蛋白、蛋白肽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研究。公司先后参与了《GB203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蛋白肽》、《植物基肉制品》团体标准等多项标准的制定。
豌豆蛋白与大豆蛋白等其他植物蛋白相比,具有非转基因、无过敏源、零胆固醇、低脂肪等优势,下游应用市场广阔。豌豆蛋白主要使用在到固体饮料、植物肉、能量棒、早餐谷物、烘焙食品、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2021年在固体饮料领域的应用占到食品级豌豆蛋白的50%,在植物肉领域的应用占食品级豌豆蛋白的20%左右。据《2021中国植物肉行业洞察白皮书》指出,中国对植物性肉类的需求将在未来5年内增加200%,据 Euromonitor 预测到2023年,中国人造肉市场规模将达到130亿美元。目前,公司与BeyondMeat、Cargill(嘉吉)、Du Pont(杜邦)、Mars(玛氏)、Nestle(雀巢)、日本双日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公司是行业内顶级规模的粉丝生产企业,是龙口粉丝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占据龙口粉丝约20%的市场占有率,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粉丝产能达到10万吨,公司在四川西充投资的有机粉丝产业项目已真正开始启动。公司生产的“双塔”牌龙口粉丝曾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奖、中国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金奖、中国农业食品博览会“名牌品”、中国国际农业博览会 “名牌产品”,在行业内最早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2019年被认定为“山东老字号”,是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公司“双塔正宗”品牌被上合峰会指定为专供粉丝;公司先后牵头制定了《GB/T 19048-2008 地理标志产品 龙口粉丝》等多项行业标准。
目前公司在粉丝品牌渠道布局上,既有全国化的品牌布局,又有结合各地饮食上的习惯差异构建的区域性品牌,形成了从形象产品、高端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品牌布局、渠道局、产品线布局,为不同消费的人提供快捷便利的产品和服务
双塔食品通过20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已经建成了完善的全渠道营销网络,已形成了流通渠道(如农贸批发商业市场、菜市场、便利店等)商超渠道(国际卖场、全国性连锁卖场、区域性连锁超市)、餐饮渠道(星级连锁酒店、全国性连锁餐饮、区域性连锁餐饮)食品制造业渠道、特通封闭渠道、OEM渠道、电商&微商&新媒体渠道。
纤维是豌豆深加工的副产品,经过超微粉碎工艺,可生产出更高品质的豌豆纤维粉。豌豆纤维主要作为食品原料、猫宠用品原料,应用于纤维产品的生产,部分产成品也直接向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销售。膳食纤维已被学术界列为继糖、蛋白质、脂肪、水、矿物质和维生素之后的“第七大营养素”。 目前公司生产的纤维大多分布在在烘焙食品、肉制品、饮料制品、粗粮制品、果酱、猫砂等应用领域。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于2024年12月12日届满,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度公司业绩完成情况 及持有人2023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第一个锁定期解锁之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话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2024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可参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的《2024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2024年度的独立性情况做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符合法律和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就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向银行申请办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供应链融资、中长期票据、黄金租赁等业务;以及为办理上述业务而提供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抵押担保,保证金和存单质押担保。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为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3、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15、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6、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20、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上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2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同意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2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能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联的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复印件),并请进行电话确认,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当地邮戳为准。传线前传真至公司证券办公室或发送邮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方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下列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