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27 02:35:44 作者: 不锈钢饰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024年全年,公司商用车及乘用车零部件营业收入40,353.9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7.54%。

  公司主要是做各种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是以铁、铝、钢等金属为原材料,通过铸造、锻造及机加工等方式制造金属构件、金属零部件,产品大范围的应用于商用压缩机、液压机械、商用车、工程机械、农业机械、乘用车、新能源、工业机器人、柴油机、光热发电、环保水处理、高铁等多种行业。基本的产品为各类精密机械零部件,包括液压行走马达壳体/后端盖、减速器壳体、液压阀座、曲轴箱体、曲轴瓦盖、轴承座、悬挂支架、减震轮/环、减震器配件壳体、汽车水泵壳体、工业机器人底座、大臂、转座、连接体等1,000多个品种。

  公司产品属于非标准件产品,不一样的行业、不同下游客户对产品外观形状、性能指标等方面需求差异较大,应该要依据不一样的客户的要求做定制化生产。产品的生产具有多品种、多批次的特点,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公司在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交付以及服务等方面均具备了快速响应能力。在接到客户订单后,公司在模具设计、产品小批量试制和大批量生产等各个阶段,均需要接受客户严格的工艺进度和产品质量审核,并按照每个客户产品更新换代的需求,迅速设计新产品。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包括模具制造、铸造/锻造、精密加工、表面处理及最终性能检验测试等在内完整的零部件制造体系,探索出跨行业、多客户、多品种、定制式商业模式。公司在美国、越南均设有子公司,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物料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施行。公司的原材料、设备、外协加工及辅助物资等主要通过向国内厂商及经销商比价及招标采购,公司生产所需的水、电、天然气分别由当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供应。

  公司的销售方式:企业具有全球化网络,与国内外有名的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依照产品及客户特点,公司基本的产品实行订单式生产,采取直销方式销售。

  产业结构方面,我国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增强规模企业和产业集中度。随着我们国家工业化步伐的加快,铸件总体上将向高端市场调整。黑色金属铸件中占有率一直位居首位的灰铁铸件产量比例将下降,而球墨铸铁件产量比例将逐步的提升。有色金属铸件中的铝合金、镁合金铸件,由于具有轻质、耐热、耐磨、耐蚀等优良性能以及特殊的物理性能,附加值较高,种类非常之多,其产量比例也将继续提高。

  金属的循环利用具有节约世界资源、节约能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等诸多优点,世界各国无不将金属循环利用产业作为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重点。随着我们国家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均消耗铸件量呈刚性增长,未来,我国将加大废旧金属的循环利用,逐渐使其成为铸造的主要原材料来源。同时,我国将继续以提高铸件质量、技术水平为核心内容,集成先进熔炼、先进造型、烟尘治理与废渣综合利用等多项国内外先进的技术与装备,形成铸件清洁生产的复合工艺,降低铸件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实现在铸件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大幅度节能减排,为铸造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企业的产业链规模是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的重要支撑,通过规模效应,才能将生产和销售成本降低到最合理的区间内,服务链得到延伸,支撑创新研发体系的有效运行。随着下业集中度逐步的提升,逐渐形成了一批行业巨头,它们对供应商的产品的质量、研发实力、价格水平、交货期限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规模相当的企业为其提供配套服务,并帮他们不断减少相关成本,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实力。

  此外,随着我们国家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逐步加强,将加速铸造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特别是将会通过环保、能耗考核等手段快速推进小、散、乱、差的铸造企业退出铸造行业。优势企业规模日益壮大,行业的集中度将越来越高。

  公司为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中国铸造行业排头兵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山东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单项冠军企业。依托在铸造、模具和机加工领域拥有的多项独创技术和工艺,公司目前已形成了包括模具工艺及结构设计、铸造工艺、机加工工艺以及最终性能检验测试等在内的完善的精密铸件制造服务体系,具备跨行业、多品种、大中小批量多种类型业务的承接能力。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IATF16949等质量体系认证,具有非常好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行业内有名的公司,公司已进入国内外相关行业整车(整机)厂商和大型零部件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与国内外大型客户形成了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并被多家客户评为最佳供应商。在为客户提供产品、输出服务的同时,实现与客户的共同成长。随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投产、达产,将逐渐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与国内同行业其他对手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这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郭元强先生主持。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2024年度真实的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情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依据公司管理层2024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公司结合自己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授信担保方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或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质押担保。

  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做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40亿元人民币。

  上述议案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对子企业来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马凤举先生、范琦女士、孔祥勇先生、刘震先生(已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7,674,218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130,882,018股变更为138,556,236股,注册资本由130,882,018元变更为138,556,236元。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1.00-8.00均为普通议案,议案9.00-10.00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署的原件,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回执》(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线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证券部收,邮编:2721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1”,投票简称为“联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从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委托权限为:代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在 “表决意见”栏中,“同意”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不填表示弃权。)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出席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14:00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经济开发区北环城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YUNLONG XIE先生主持。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的情况。公司全体监事均能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参照市场价格,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26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7,200,000.00元(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公司2019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800,000.00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7,547,169.81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800,000.00元,已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宁分行兖州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14,150.9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738,679.2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000023号验证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44,061,451.69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374,5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84,990.00元(其中:2024年6月公司误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设备款 98,000元,公司发现后及时联系供应商于 2024年7 月将该笔资金退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账户,并从非公开发行股票账户支付)。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8,607.08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223,633.6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号)核准,公司以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01,20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3,699,992.40元。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含税)20,290,199.65元后,资金总额403,409,792.75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汇入公司专用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37,181.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2,672,611.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66,894,262.43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26,793,029.29元,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贷款60,000,000.00元)。2024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23,605.59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877.06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238,182,141.91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8月1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兖州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行使决策权。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同意的意见。2024年3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2024年3月,公司使用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部分补流资金在转至公司普通账户后,因工作疏忽被用于股份回购,在发现上述情形后公司进行了及时补救和整改,并于到期日前归还全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除上述情形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规范,不存在违规情形。

  注1: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已于2023年建设完成。 2024年投入资金主要为项目尾款及质保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57,353.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3,818.92元,母公司按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3,381.89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0,039,618.10元,减上年度已分配股利12,176,061.5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333,993.63元。

  因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时基于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

  营发展需求,为更好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675.98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243.62万元,高于30%且大于5,000万元,因此不触及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被担保对象之一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联诚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子公司做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2025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对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对外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40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4.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额度内,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尚未就担保事项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6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53%。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40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公司的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授信担保方式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担保或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名下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等)提供抵质押担保。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贷,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担保或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申请的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抵(质)押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贸易融资、国内外信用证及押汇、T/T押汇及代付、非融资性保函、票据承兑及贴现、各类保函担保、法人透支业务、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申请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的融资需求在各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进行分配。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25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7,674,218股。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除修订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以及“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5:00一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网址()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元强先生、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董事会秘书宋志强先生、财务总监邱秀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会有调整,具体以当天实际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8日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李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敏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方微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62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关于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企业来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